在探寻 metaclass 的过程中,对以前熟知的 OO 又有了全新的认识。我开始感觉到,只有在动态语言的世界,才有可能对这些概念有如此通透的理解。 在静态语言中,type 和 instance 之间永远隔着编译期和运行期之间的鸿沟。而在动态语言中,简单的 object 的概念统一世界,type 和 instance 突然变得如此的一致(都是object),其间并没有本质的区别。我们只有按照逻辑对其进行区分。 虽然由于现实世界问题概念本身的局限性,和 python 提供的各种方便的“语法糖”,使得普通的 python 程序和静态语言程序似乎区别不大。但其实当你深入 python 的基础,你会发现表象的下面其实隐藏着动态语言与生俱来的优雅和强大的根基! 这一切,都始于 python2.2 那一场翻天覆地的变革! Everything is an object 而所有 objects 之间存在着两种关系:is-a-kind-of 即类型-子类型,is-an-instance-of 即类型-实例。对应这两种关系,也就存在着两种产生新对象的方式:继承和实例化,前者可通过 class 语句:
class Temp(object): a = 1产生; 后者通过“调用”语句:
obj = Temp()产生。 通过这两条规则,python中的对象可以向这两条正交的方向延伸,它们的起点就是内置对象:type 和 object 。 type 是所有对象(包括它自己!)的类型,object 是除了它自己以外所有类型(包括type!)的基类。 理论上说,从这两个起点出发我们可以朝着两个方向无限延伸,不过一般 python 代码中都只出现两层 类型-实例 关系,也就是: metaclass - class - instance 一般 metaclass 是 type 的子类,class 是 object 的子类,instance 不存在继承关系。 参考: Python Types and Objects 要是你对这个主题有兴趣,那一定要看这篇了,基本上你可以把本文当作是这篇文章的一个摘要。
0 评论:
发表评论